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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不利华教条例

时间:2009-09-13  来源:星洲日报   点击:

教育部规划组规定校方须证明拥有至少80%建校基金,才会批准建校或者申请购地的条例最近曝光,据知吉隆坡数间华小已经接到教育部的通知。这项条例无疑为华小带来诸多困扰,将会造成华小现有扩建工程面临被逼搁置的命运,未来扩建或建校工程也将受到冲击。

华小硬体发展向来没有获得政府提供财力支援,纵使有拨款也是杯水车薪,必须长期依赖华社捐款,例如与媒体如星洲日报和其他企业联办筹款活动,自行集资完成计划。校方要展开建校筹募活动,必须先把工程图测连同其他文件呈交教育部和地方政府申请批准;因此教育部要校方在图测未获批前提呈财务证明,极为不合理和自相矛盾,试问校方在未获得批准建校情况下,如何向民间和企业展示诚意和证明要求捐款?没有筹款即没有资金,何来证明?

基于建校资金并非小数目,校方要在短时间内筹足规定款额并不容易,校方一般上是边建边筹款,而捐款者都是在建校期间才开始汇捐款到基金,加上在筹款和建校期间,物价和建筑材料价格一旦上涨,将会影响工程预算,教育部的条例将拖延工程,并导致计划超出预算。此外,条例与财政部捐款豁免所得税条文有所冲突,令到校方与捐款人面对诸多不便。

然而,令华社感到意外的是,原来有关条例并非最近才增设,而是存在已久,教育部副部长魏家祥表示条例基本目的是希望确保有足够的基金完成建校计划。不过,魏家祥解释条例已经放宽,而他也在著手处理,希望未来可以解除条例。

魏家祥的谈话显示他了解条例对华小建校计划所能造成的影响,并证实确有华小扩建工程面对条例的限制,只能在教育部和校方的“协调”下获得纠正或解决。

华小长期面对行政偏差与不公平对待,经常得透过政治介入或者特别管道解决问题,不利华教的健全发展。魏家祥在知情的情况下不应该以个案方式协助面对刁难的华小解决问题,而必须通过马华部长在内阁积极争取废除华教所面对的各种限制和不公对待。

首相纳吉上任后即推行一个马来西亚理念,强调以民为本,绩效为优先。为此,华社希望政府能够秉持理念的精神,纠正教育领域执行上各种偏差,公平合理对待每一个教育源流学校。目前最好体现一个马来西亚理念的作法是,检讨并废除一切针对华教的不合理教育法令条文,以及各项明文或不明文的规定和条例,落实制度化拨款给华校、华小应该被获准建在政府学校保留地,华社无须再奔波四处寻找校地等。

诚然,马华在华教发展方面的贡献不容抹煞,早前马华宣布成立“大马华文教育发展基金”即是一例。成立基金会的目的是要监督与协助华教发展,进行华文学术研究,为华教制定大方向。此基金颇具前瞻性,有利于华教未来发展,华社乐观其成。然而,基金的背景和性质却不明朗,按马华的说法仍得靠民间支持,这将加重华社的负担,目前华社除了须捐助华小和独中,国内3家民办学院和华社研究中心也同样仰赖华社支持,若连基金也由华社承担,无疑百上加斤。我们希望马华能尽快厘清基金的性质和功能,最好能由马华或者政府承担,毕竟政府对华教发展责无旁贷。